中铁武汉电气化局广州分公司签订 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

铁路一线   2018-03-21 15:29:11  247浏览 作者:杨美林

为加强对女职工劳动权利、劳动安全与身心健康的特殊保护,3月19日,中铁武汉电气化局广州分公司一届三次职代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上,分公司工会方首席代表、分公司工会主席何旭辉代表全体员工,与中分公司公司方首席代表、分公司总经理吴楠签订了《中铁武汉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2018年度集体合同》的同时签订了《中铁武汉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

广州分公司认真落实《妇女权益保障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充分发挥女职工的作用,支持女职工组织开展富有女职工特色的各类主题活动。认真落实股份公司《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女干部培养选拔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加大对女职工的培训、培养力度,加大培养选拔使用女干部工作力度,提高女职工在各级党代会、职代会、团代会代表及评先选优中所占的比例。根据女员工的生理特点和从事工作的职业特点,对在孕期、产期、经期、哺乳期、更年期的女职工给予特殊保护,每年为女职工进行一次妇科健康检查。开展对困难女职工、单亲家庭困难女职工的帮扶,关心女职工的身心健康,对女职工特殊疾病保险给予资金支持。

紧密围绕企业改革发展中心任务,优化女职工发展环境,保障女职工合法权益,提高女职工地位,推动女职工平等依法行使企业民主管理权利,平等享有企业改革发展成果。(杨美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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