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武汉电气化局广州分公司签订 2018年集体合同

铁路一线   2018-03-20 15:42:53  193浏览 作者:杨美林

3月19日,中铁武汉电气化局广州分公司一届三次职工代表大会在广州隆重召开。分公司党委书记何明全、总经理吴楠,纪委书记、工会主席何旭辉,总工程师陈武,副总经理徐永禄,,总会计师吕红斌出席大会;安全总监、副三总师及机关各部门负责人,项目部主要党政领导及职工代表一共48人参加了会议。

在职代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上,在与会40多名职工代表的见证下,中铁武汉电气化局广州分公司工会方首席代表、分公司工会主席何旭辉代表全体员工,与中铁武汉电气化局广州分公司公司方首席代表、分公司总经理吴楠庄重签订了《中铁武汉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2018年度集体合同》。

以集团公司的合同精神为指导,结合分公司的实际,推行集体协商制度。《集体合同》是企业规范劳动关系双方权利义务的重要法律文件,是企业人本管理、依法管理、科学管理的重要体现,对员工的权益的有利保障。

在此之前,为进一步完善《2018年集体合同》文本内容,分公司成立了由行政有关部门和工会牵头的《集体合同》起草小组,对文本内容进行了讨论,并在机关各部门和各单位对合同文本征求了意见。同时,召开了分公司《2018年集体合同》平等协商会,对起草小组提交的合同文本进行了协商和完善。并将《2018年集体合同(草案)》主要特点作了六点说明:一是进一步重视依法治企理念,强调集体合同履约意识。二是进一步重视员工关切问题,强调维护员工合法权益。三是进一步重视现场生产管理,强调保护员工生命安全。四是进一步重视产业工人队伍建设,强调提升员工整体素质。五是进一步重视提高员工获得感,强调深化“三让三不让”员工关爱工程。六是进一步重视困难职工,强调小康路上不让一名员工掉队。

去年12月,分公司对《2017年集体合同》履行情况进行了自查,同时分公司检查组对所属单位集体合同履行情况进行了检查。一年来,分公司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总体部署,各项工作有序推进,职工生产生活条件不断改善,切实维护了职工合法权益,《集体合同》履行成效明显。

中铁武汉电气化局广州分公司集体合同的成功签订,对推进企业劳动关系构建、维护企业和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都有着重要意义。(杨美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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