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危险对铁路“敬而远之”

铁路一线   2018-01-03 14:43:21  163浏览 作者:赵连斗 贾月羽

2018年1月1日起,《湖北省铁路安全管理办法》正式施行。根据办法,在铁路线路两侧500米范围内升放风筝、气球、孔明灯、飞行器等低空飘浮物体,铁路公安机关将责令改正,对单位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对个人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凤凰网2018年1月2日)

每逢元宵节、中秋节等传统佳节时,有些人会选择升放孔明灯,亲手写下祝福的心愿,以此来表达对美好生活愿景的期盼;天朗气清,惠风和畅,登高望远,放飞纸鸢,亲近自然,也是一种广受欢迎的休闲娱乐方式。但是在铁路附近放风筝、孔明灯所引发的安全事故、造成的严重后果令人触目惊心。

孔明灯由铁丝和纸质灯罩制成,以蜡烛或酒精作为燃料,点燃后,空气受热膨胀产生热力而升空。我国大部分地区铁路使用的是发电列车,接触网是列车运行的电力来源,这些接触网带有2.75万伏的高压电。孔明灯燃料将近,一旦飘落在铁路运输供电线路上,极容易造成接触网短路,影响列车正常供电,继而影响行车安全,造成无法估量的后果。风筝线也是危险源之一,常见的风筝线有轮胎线、凯夫拉线、棉纱线、尼龙线、大力马线,这些线很细,缠绕在接触网上也不易察觉,极易导致当事人触电身亡;风筝线被雨水打湿后,将会引起跳闸断电,影响列车通行,严重时还会烧伤损毁接触网,造成列车晚点,甚至可能传导高压电致人伤亡。

近日,湖北出台新规,公安机关对毁坏铁路设施设备、防护设施,危害铁路通信、信号设施安全、危害电气化铁路设施、危害铁路安全等4类26种违法行为予以处罚,多措并举,进一步解决了“谁来管”“怎么管”“有钱管”等问题,让升放风筝、气球、孔明灯、飞行器等危害铁路安全的行为对铁路“敬而远之”。

铁路作为国民经济大动脉,大众化的交通工具,保证铁路的运输安全对于国计民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人人有责。不让孔明灯四处“煽风点火”,不让风筝侵入“命悬一线”,不让危害铁路安全的行为“潜滋暗长”,不仅需要公安机关出重拳严惩,更需要广大民众自觉参与,履行好保护铁路运输设施、设备、铁路标志及铁路用地的义务。(赵连斗 贾月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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