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武汉电气化局集团党委召开巡察工作动员会

铁路一线   2017-10-16 15:53:49  170浏览 作者:汪文富、黄巍、夏文韬

(汪文富、黄微夏文韬)10月15日,中铁武汉电气化局集团党委巡察工作动员会在机关三楼会议室召开。中铁武汉电气化局集团党委书记、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周志宇,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陈思贵出席会议并讲话。

周志宇指出,中铁武汉电气化局集团党委决定开展巡察工作,是贯彻中央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战略的制度性安排,也是集团公司党委全面落实企业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所采取的一项重大举措。目的就是积极适应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常态,全面落实“两个责任”,强化党内监督,加强纪律建设,充分运用巡察这把“利剑”,发现问题,形成震慑,做到有病自治、早治、快治,防止“小脖不治酿成“大患”,充分表明集团公司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鲜明态度和坚强决心。

周志宇要求,巡察组进驻以后,成为上上下下关注的焦点,广大干部职工也对巡察组报有很大的期待,巡察组全体成员要加强学习培训,认真落实保密工作要求,认真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心无旁骛地投入巡察工作;巡察工作中要妥当处理七个关系,抓好七个结合,突出“四个着力”,抓装关键少数”,直面问题,敢于负责、敢于担当,敢于动真碰硬,拿出经得起检验和考验合格的巡察成果,不辜负党组织和职工群众的期望,圆满完成集团公司党委交付政治任务。

陈思贵在讲话中要求,巡察工作要尊崇党章,敬畏党纪,严格按照党内巡视工作条例、中铁武汉电气化局集团巡察工作暂行办法以及其他党内法规办事。巡察组要严格按照巡察章程,严守“不干预被巡察单位的正常工作、不履行执纪审查职责”两不原则的巡察权限底线,规范巡察方式,规范线索管理,广泛发动和充分依靠群众,准确把握中铁武汉电气化局集团党委巡察暂行办法规定的十个方面内容,抓好巡察准备、了解、报告、反馈和整改六个关键环节,确保巡察工作坚持效果导向,反馈直击要害,强化移交把关,把巡察报告落到实处,切实提高巡察工作的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

会议要求,巡察过程中,全体巡察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工作纪律、保密纪律、劳动纪律和廉洁纪律等巡察工作纪律,巡察期间严格做到“六不”要求:不利用巡察便利谋取私人利益,不在被巡察单位列支各种费用(包括住宿费用),不接受礼品馈赠,不参加与身份不相符的活动,不为被调查人说情,不得参加被巡察单位任何人的酒席宴请,切实维护集团公司党委形象、维护党委巡察工作威严、维护自身发展前途,给中铁武汉电气化局集团广大党员干部做表率,树立党委巡察工作的良好形象。

会上,中铁武汉电气化局集团纪委副书记、监察部长吴满洋通报了巡察工作方案,巡察组成员名单。

中铁武汉电气化局集团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巡察办负责人、巡察组全体成员,首轮被巡察单位的纪委书记、监察部长、巡察联络员等40余人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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