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亮“家丑”又何妨?
铁路一线 2017-05-12 08:33:38 0浏览 作者:近日,笔者所在单位召开了安全生产2300天专题总结会。令笔者感到意外的是,单位负责人并没有高调总结成绩、表彰奖励,而是毫不掩饰地自亮“家丑”,指出单位在安全工作中存在的种种问题,并就这些问题研究制定整改措施。这种敢于正视问题、自亮“家丑”的行为值得称赞。
中国有句老话:“家丑不可外扬。”大部分人都不希望外人知道自己家里不好的事,但某种程度上,这也是一种回避问题、自欺欺人的做法。
当下,有的单位在高谈成绩的同时,有意无意地去回避问题、掩饰矛盾;有的单位虽正视存在的问题,但大多是蜻蜓点水、流于形式,在触及实质性问题时又“绕道走”,做些不痛不痒的表面文章。这种不敢挖掘深层次问题的行为,无疑给日常的安全生产工作埋下了隐患。
有不少安全生产方面做得不错的单位,也会经常组织干部职工开展类似自亮“家丑”的活动。这不仅体现出企业管理者充分认识不足、勇于纠正错误的胸襟和勇气,而且是一种对国家和职工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行为。笔者认为,这样的“家丑”不仅要敢亮,还得常亮。为了实现安全这一企业最大的利益,常亮“家丑”又何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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